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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文物安全相关责任人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22 信息来源:原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为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确保文物安全,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和省市文物局相关文件要求,经市文旅局研究,决定对我市行政区域内628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包括长城段、烽火台等55处文物点合并为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未定级文物547处)安全责任人予以确立。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原平市文物安全相关责任人名单  

    

    

    原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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