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根据中共忻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组建原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原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通知》(忻编办字〔2007〕8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精神,原平市卫生健康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行为。现决定将原平市卫生防疫站申请注销登记。
经原平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原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接原平市卫生防疫站全部资产和负债,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班正浩
电话:0350-8223084
原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