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3〕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按期开展了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一)原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山西东昌实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原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产生的利息形成应缴财政款447.28元没有及时上缴国库。
(二)山西东昌实业有限公司
1、记账凭证不规范。
2、企业会计账簿封面无盖章签字。
三、整改情况
对原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山西东昌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局检查组在集中审理和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查单位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原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