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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新星炭黑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炭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0:27 信息来源:原平市新星炭黑有限公司 字体[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炭黑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忻州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概况:原平市新星炭黑有限公司20201021取得该项目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140962-41-03-021251。项目总投资47550 

  该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等,购置生产设备,同时配套必要的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等;建设2条年产5万吨炭黑生产装置。 

  二、建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①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来源于各种无组织排放源。由于施工污染源为间歇性源并且扬尘点低,只会在近距离内形成局部污染。 

  ②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以防止浮尘颗粒,在大风日应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混凝土搅拌站应设于工蓬内,或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 

  2、声环境 

  ①影响分析 

  从噪声角度出发可以把工程施工期分为土方阶段、基础施工阶段、结构制作阶段及设备安装阶段,各阶段具有其独自的噪声特性。这些噪声源均为间歇性源,由于施工现场距村庄比较远,因此施工噪声不会对厂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但对现场施工人员危害较大。 

  ②防治措施 

  所有产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日间,须严格控制夜间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在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振捣器采用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因设备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 

  3、水环境 

  ①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配制过程用水及路面、土方喷淋水等,施工废水的排放主要由设备冲洗及生产中的跑、冒、滴、漏、溢流产生,仅含有少量混砂,不含其它杂质。这类废水一般在施工现场以地面渗流为主,排放量较小,不致于排入河道等地表水体,因此所造成不利影响也较小。 

  ②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送本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 

  ①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②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碎砖块、灰浆、废材料等,由各施工队妥善处理,及时清运。 

  、建设项目运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收集袋滤器废气G1 

  炭黑物料经收集袋滤器收集炭黑后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炭黑尘。 

  环保措施:条生产线收集袋滤器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经一根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炭黑粉尘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再处理袋滤器废气G2 

  不合格品炭黑经再处理风机和产品包装、磁选机、细粉去除、筛选机、提升机、输送器等生产工序产生的炭黑粉尘经吸尘风机收集后一同进入再处理袋滤器收集炭黑后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炭黑尘。 

  环保措施:条生产线再处理袋滤器收集后的废气分别经一根20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炭黑粉尘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干燥机烟气G3 

  干燥机烟气中污染物为烟尘、SO2NOx 

  环保措施:拟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外循环+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工艺”,条生产线尾气燃烧炉均配套低氮燃烧器,脱硝后的废气经过废气袋滤器除尘后合并送入发电装置区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处理(与炭黑尾气锅炉烟气共用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脱硫脱硝后的烟气经湿电除尘净化后,通过60高烟囱达标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4氨水罐废气G4 

  氨水储罐大小呼吸及装卸产生的NH3 

  环保措施:设置一座废气吸收塔(吸收介质为脱盐水处理,氨水罐排气量为50Nm3/h,废气采用脱盐水吸收,氨去除效率90%,控制出口NH3浓度≤5mg/Nm3,氨水罐废气排放量为50Nm3/h*5mg/Nm3*7992h*10-9=0.002t/a0.00025kg/h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限值要求。 

  5炭黑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G5 

  炭黑生产装置区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炭黑尘、H2S及非甲烷总烃。 

  环保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 

  6)原料油罐区及装卸区无组织废气G6 

  原料油罐区大小呼吸、装卸等无组织形式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 

  环保措施:将呼吸废气及装卸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尾气锅炉焚烧处理另外,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 

  7)污水处理站恶臭G7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主要排放的污染物为NH3H2S 

  环保措施:本项目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全封闭收集处理,收集后的废气经1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设计H2SNH3的综合去除率分别为80%70%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后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H2S2mg/m30.0864 t/aNH310mg/m30.432 t/a 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限值要求。 

  2、废水 

  (1)余热锅炉排水W1 

  余热锅炉定期排水1.2t/d,主要污染物为盐分,属于清净下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炭黑急冷造粒用水。 

  (2)蒸汽伴热冷凝水排水W2 

  蒸汽伴热冷凝水排水48t/d,主要污染物为盐分,属于清净下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炭黑急冷造粒用水。 

  (3)炭黑生产设备循环水排水W3 

  炭黑生产设备冷却循环水系统废水排放量约24t/d,主要污染物为盐分,属于清净下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炭黑急冷造粒用水。 

  (4)地坪冲洗水W4 

  各生产装置区地面冲洗水产生量约为21.6t/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石油类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炭黑急冷造粒用水。 

  (5)生活污水W5 

  职工办公及生活产生的废水约为2.56t/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氨氮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炭黑急冷造粒用水。 

  3、噪声 

  本工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等引起的机械性噪声以及蒸汽、空气排气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各类泵、循环风机等,噪声源频谱特征大部分以中低频为主,噪声等级75-120dBA 

  噪声的控制措施: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噪声对厂界的影响。主要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1)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污染。 

  2)对高噪声设备机、空压机、泵等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装消音器等综合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过滤油渣S1:原料油过滤工序产生的含油滤渣,产生量约0.15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废滤袋S2:炭黑生产运行时袋滤器定期更换的废滤袋,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3t/a,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脱硫石膏S3:干燥机烟气脱硫处理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主要成分为CaSO4·2H2O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约75.69t/a,收集后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 

  4)脱硝废催化剂S4:锅炉烟气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主要成分为TiO2V2O5,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5t/3a,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废耐火砖S5:炭黑反应炉更换的废耐火砖,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t/1.5a由厂家回收利用 

  6废矿物油S6:设备养护、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为2t/a,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7生活垃圾S7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本项目新增工作人员128人,按照每人的生活垃圾排放量为0.5kg/d计算,则年排放生活垃圾量为21.3t/a。厂内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厂址选择不违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拟选工艺及主要设备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在采取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对原平市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当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方式 

  1公众参与调查以多种形式展开:包括网站公示、报纸公开、张帖公告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天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并查阅报告 

  七、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及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原平市新星炭黑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志虎 

  联系电话:13831113942 

  地址:忻州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健 

  电话号码:0351-8371347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14 

  九、附件(网络链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PW2Nlymx9DKxAiUy8KCFg 提取码:8wlh 

  附件2: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3vCHCVcH6-wVnTure7I2w 提取码:ad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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