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中小学、乡镇联校、民办学校: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义务教育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小学减负政策的落实,经研究决定组织原平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抽样监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监测时间、科目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本次抽取小学五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道德与法治+科学)、初中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历史进行监测。
小学: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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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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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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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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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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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上午8: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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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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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上午10:1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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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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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下午15: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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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道德与法治+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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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下午16:4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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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五年级语、数、英三科满分100分;综合满分100分,道德与法治与科学各50分。
初中: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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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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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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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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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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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上午8: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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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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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上午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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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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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下午15:1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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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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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下午17:0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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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七年级语、数、英满分120分;历史满分75分。
二、监测考务安排
(一)各设点学校校长即本监测点监测主考,全面负责监测点监测考务工作。
(二)监测严格按照中、高考标准组织实施。
1.监测报名及试卷征订
各学校须将参加监测年级所有就读学生统一造册登记,做到应测尽测。按照数据编排标准,编排好每位监测考生的准考证号,填写《原平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质量抽样监测考生信息表》,分监测点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上报。仔细统计试题袋数(试题分为30份/袋和10份/袋),按考点上报。并填写《原平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质量抽样监测试题征订单》、《发票明细表》,完成报名工作。
2.监测点设置
本次监测,市直学校、民办学校监测点均设在本校;各乡镇联校依照参与监测年级学生数及地域特点设置考点,各联校监测点在保证师生出行安全的原则上,力求集中。
3.监测考场设置
各学校按照监测考场编排办法,编排好考场,填写《原平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质量抽样监测考点考场设置表》。监测考场按每30人一个考场设置,座位按8778或66666方式(每个监测点只能选用同一种方式)纵一条龙排列,凡有条件的监测点,考场都要启用监控。
4.监测监考选派
每监测考点设主任一名,监督检查员一名,每考场设两名监考员,本校一名,外校一名,具体安排以考务册为准。
5.试题保密
试题由市教学研究室统一收发,总保密室设在市局大餐厅。监测当天6:30-7:30领取试题,城区学校上午、下午监测结束分别送回试题,城外学校当日监测结束后一并送回。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试题安全,严防试题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评卷工作
本次测试科目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评卷工作。各学校将所有评卷教师分年级按学科填写《原平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质量抽样监测阅卷教师信息表》。
本次监测采用网络阅卷方式,由原平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各学校对参与网络阅卷的教师要提前培训,保证阅卷任务按时优质完成。对于在阅卷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进度延误、阅卷过程中不负责任、应付了事的教师,将报市局监察科严肃追究其责任。
评卷工作从监测结束次日开始,务于2日内完成。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30条”和《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意见》(忻教发﹝2018﹞98号文件)的规定,本次监测成绩不再通知学校和学生原始分数,改为以等级方式通知,等级划分标准为90-100分为A+,80-89分为A,70-79分为B,60-69分为C,59-0分为D。
(四)监测质量分析
监测结束后,各学校(联校)要认真组织各学科骨干教师对监测试题、试卷进行分析,分年级、学科写出监测质量分析报告,于2022年7月25日前以纸质版文件上报至市教研室陈春芳。本次监测质量分析情况将按质量、数量进行量化,分数列入2022年度教学教研考核。
三、材料报送:
各学校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1.《原平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质量抽样监测考生信息表》
2.《原平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质量抽样监测试题征订表》、《发票明细表》
3.《原平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质量抽样监测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表》
4.《原平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质量抽样监测阅卷教师、网阅负责人、考务负责人信息表》
所有数据报表均按下载的附件中标准的格式在企业微信群上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巡视检查
市局成立教学质量监测领导组
组 长:刘永顺
副组长:宋建龙 李万军
巡视组负责人:王跃进 贾丽红 刘书有 贾毅 刘爱明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统一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对统一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校长(联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提前布置、精心谋划,要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考风、严明考纪,对违纪、失职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市局将组织巡视组,市局领导为巡视负责人,在统一监测期间到各测试点进行随机巡视,保证统一监测风清气正、严密有序。
五、其他事项
1.监测试卷及网阅服务费
小学监测试卷系标准化试卷,全部使用条形码,试卷上设置答题区,试卷费为1.0元/科/生;中学监测试卷系标准化试卷,全部使用机读卡和条形码,试卷费为1.0元/科/生。
各单位务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内(2022年9月4日前)将监测试卷费如期结清。
2.监测经费
本次监测所需经费由各学校从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支付,不得向学生收取。
按照有关规定,学校教师参与监测监考、阅卷等工作是计入工作量范围的应尽职责,原则上不发放补助费。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教学质量监测考试考务、保密、巡视等工作,补助费参照《忻州市财政局、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招生考试相关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忻财教〔2016〕112号)执行。
3.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监测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护监测。如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发烧师生,要按照规定及时妥善处置。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