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和《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司办〔2019〕53号),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市政府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第一批共确认48个行政执法主体(含挂牌局),现子以公布:
1.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原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平市粮食局)
3.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4.原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平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原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5.原平市公安局
6.原平市民政局
7.原平市司法局
8.原平市财政局
9.原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原平市自然资源局(原平市规划局)
11.原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2.原平市交通运输局
13.原平市水利局
14.原平市农业农村局(原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15.原平市林业局
16.原平市商务局(原平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17.原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原平市文物局)
18.原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19.原平市应急管理局(原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原平市审计局
21.原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2.原平市统计局
23.原平市医疗保障局
24.原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5.原平市能源局
26.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27.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8.原平市新原乡人民政府
29.原平市西镇乡人民政府
30.原平市大牛店镇人民政府
31.原平市轩岗镇人民政府
32.原平市段家堡乡人民政府
33.原平市长梁沟镇人民政府
34.原平市闫庄镇人民政府
35.原平市楼板寨乡人民政府
36.原平市王家庄乡人民政府
37.原平市解村乡人民政府
38.原平市大林乡人民政府
39.原平市崞阳镇人民政府
40.原平市沿沟乡人民政府
41.原平市子干乡人民政府
42.原平市中阳乡人民政府
43.原平市苏龙口镇人民政府
44.原平市东社镇人民政府
45.原平市南白乡人民政府
46.原平市档案局
47.原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48.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原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