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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 “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

原疫防办函[2023]4号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9:48 信息来源:原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字体[ ]

市医疗集团,各乡镇、办事处,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忻疫组办函〔2023〕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原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3116日     

   

附件:关于转发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忻疫组办函[2023]19号) 

   关于转发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函[2023]17号) 

   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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