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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53 信息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督办通知》要求,现公布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经济工作精神和忻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忻州市及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及原平委、政府工作,全力服务原平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项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忻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7条。

二是关注热点、强化解读,持续提升公开质量。2022年原平分局受理政务服务网群众举报46条,办结率为100%。通过12369环保热线共办结案件64件,一大批民生热点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发挥政府权威渠道作用,持续拓展公开范围。全年公布发文24件,今年逐步增加我局人事任免、调整、决定等内容,更好地服务基层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没有理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成立了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机构,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坚决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着力保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印发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制度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现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从而不断加强我局政务公开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原平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原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领会不够,对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二是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的解读不够。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要加强学习,坚持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规定的时效范围内尽快公开,让公众及时获取相关环保信息。二是主动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围绕督察进驻、反馈、整改三个环节及时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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