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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6:56 信息来源:原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 711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年报的督办通知》要求,现公布原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对部门信息进行规范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着眼优化营商环境,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住建领域工作全过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加大公开力度。 积极开展供热、供气、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条,处理行政处罚7条。

二是关注热点、强化解读,持续提升公开质量。2022年信访大厅信访接待35次,约600余人。办理信访网上交办信访案件35件,各类案件都按照信访事项“五律”及时受理率、及时回应率、按期答复率、群众满意率、参评率及时回复、化解,处置。国家、省、地区交办信访事项办结率100%12345市长热线、随手拍、网络舆情、网上咨询批办卡、今日网情、市长信箱批办卡、建言献策批办卡和社情民意动态等共办理1473件,同比增长25%,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依托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向群众公开天然气缴纳流程等信息,推进信息公开。二是在12345平台公开供热、供气、综合行政执法等领域中关乎民生的信息,对群众碰到的经常性问题及群体性疑惑进行统一解答。三是全面推进覆盖政务运行全过程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严格落实《行 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推进“在阳光下执法”。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制定《原平市住建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方案》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针对性开展培训业务培训。依据依法公开、真实公平、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原则,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对外公开的内容、对内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处理行政处罚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木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忧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需增加,宣传和引导工作需加强的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局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汇报,通过政府平台进行公开。

二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中予以发布。

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公众进一步了解和认识住建领域涉及的事项以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规定解读。

四是注意学习优秀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事事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小横幅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原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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