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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卫计局(卫生)便民服务指南放射诊疗许可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7:20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 

  二、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三、申请条件 

  从事X射线机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申报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证书; 

  5、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6、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检查及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7、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8、如果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18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331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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