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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卫计局(卫生)便民服务指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以及新建、改、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7:16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二、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三、申请条件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场核查要求和有关法规的要求。 

  四、申报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场所平面图; 

  3、卫生管理机构、职责及卫生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5、监测、检验报告及卫生许价报告书; 

  6、卫生设施设备的配置明细表; 

  7、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 

  9、新建、改建和扩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招供空气传播疾病卫生学评价报告; 

  10、企业名称预先标准证明。 

  五、承诺时限 

  18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331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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