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二、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三、申请条件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场核查要求和有关法规的要求。
四、申报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场所平面图;
3、卫生管理机构、职责及卫生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5、监测、检验报告及卫生许价报告书;
6、卫生设施设备的配置明细表;
7、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
9、新建、改建和扩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招供空气传播疾病卫生学评价报告;
10、企业名称预先标准证明。
五、承诺时限
18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331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