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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农委便民服务指南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7:00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五十一条 

  二、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三、申请条件 

  1、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2、有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3、有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申报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五、承诺时限 

  2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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