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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交通局便民服务指南城市公共客运新增、调整线路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0:02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20155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 

  二、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决定 

  三、申请条件 

  1、有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客运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 

  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要求的专用停车场地; 

  5、取得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6、有可行的运营方案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7、公交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 

  四、申报材料 

  1、《重点车辆注册登记审批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复核); 

  3、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专用停车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带原件复核); 

  5、新增、更新车辆的从业人员、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证明和资格证件复印件; 

  6、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客运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证明; 

  7、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书; 

  8、可行性运营方案;  

  9、公交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表。 

  五、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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