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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交通局便民服务指南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0:01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20155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二、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决定 

  三、申请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运营车辆、场站设施; 

  2、有相应的管理人员、驾驶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3、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3、拟投入车辆、场站设施的资金来源证明; 

  4、运营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5、载明服务质量、安全应急保障措施、票制票价、社会责任等内容的承诺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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