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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交通局便民服务指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0:00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年修订版第二条、第七条、第三十九条 

  二、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决定 

  三、申请条件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地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其中,还应提交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四、申报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6、其他按规定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7、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 

  8、教学车辆购置证明; 

  9、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10、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其中,还应提交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11、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五、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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