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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公安局便民服务指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7日 11:18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二、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决定——办结 

  三、申请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四、申报材料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五、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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