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第65号总局令颁布)
二、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或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或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的资格证书;
4、零售场所周边的安全条件说明。
五、承诺限期
18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50-8227066 8239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