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更高标准的优质均衡发展迈进,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如期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常永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清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刘继盛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任泽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振田 市委编办主任
贾会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子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景田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永顺 市教科局局长
张国强 市人社局局长
贾贽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聂皇卿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赵一初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峰云 市统计局局长
解建斌 市审计局负责人
樊 强 团市委书记
杨美娟 市妇联主席
韩美智 市残联理事长
韩存伟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夏志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各乡(镇、街道)负责人
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各部门和单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职责。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科局,负责整体工作的运行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建议,办公室主任由刘永顺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在国家、山西省、忻州市对本市进行督导检查时,负责组织和安排迎检工作。
市委组织部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工作考核。
市委宣传部和团市委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学生和尊师重教典型的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全社会形成重教、助教、兴教的良好风气。
市教科局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运作,牵头做好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日常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和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主要职责,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范围的有关义务教育方面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审报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会同市教科局做好教师表彰奖励及教师招聘、调配、岗位管理和职称聘用等工作;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维护教职工劳动保障权益。
市财政局负责对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等行为,确保本级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同时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达到省市规定比例;将教职工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应负担的新机制经费,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达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配合发展改革、教科等部门落实并管好中小学维修改造等工程专项资金。
市审计局要对教育经费、专项经费的核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教育费附加等经费的使用管理程序、效益进行审计与监督。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把教育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配合财政、教科等部门督导检查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情况,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督导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配合教科部门指导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指导学校改善卫生环境和卫生条件,做好中小学生疾病防治以及学生体质检查和有关健康指标的测试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学校周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清理取缔区域内各种违规培训班和招生广告;监督管理学校周边及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
市统计局负责准确提供全市相关统计数据,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市妇联、市残联负责关心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好帮困助学工作,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援助;关爱残疾儿童,配合乡(镇、街道)、教科部门动员残疾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市公安局全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检查,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常态化勤务,不断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及时解决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落实“护学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筑牢安全屏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限)速装置,维持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秩序。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协助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根据辖区内人口变化,协助做好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工作职责。
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