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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的通知

原政办发〔2022〕16号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09:58 信息来源: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各级安排部署和领导批示要求,现将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从维护好全市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继续加强打击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各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公示举报电话,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浓厚氛围。

    三、细化责任,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位,明确责任,建立部门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社区)干部包点的工作机制,采取定期巡查检查和随机突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区域、易发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全方位严防死守,确保全市矿山领域生产秩序安全稳定。

四、从严监管执法。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和“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顶格处理,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该吊证的吊证、该移送的移送,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五、严格执纪问责。对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中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查处工作不到位的干部和工作人员,由市纪委监委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暨盗采矿产资源违纪违法行为追责问责典型案件的通报(二)

 

 

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相关解读:【图解】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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