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忻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原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中共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常永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清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银亦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孙 永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继盛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贾会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振田 市委编办主任
刘毅斌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郭景田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永顺 市教科局局长
辛自为 市民政局局长
曾 倩 市司法局局长
张国强 市人社局局长
王志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曙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国梁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海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建瑞 市商务局局长
赵忠世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郝树平 市应急局局长
赵一初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海平 市能源局局长
裴晓强 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新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推动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检查督导;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倩同志担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司法局负责牵头做好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督促落实领导组作出的各项决定;
市委编办负责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市委组织部负责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选任、调任、遴选、招录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
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调配办案业务场所,将调查核实证据、出庭应诉所需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范围;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配合完成领导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完成后,领导组自行撤销。
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