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原平市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原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核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原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原平市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及省、忻州市关于深入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原平市空气质量再提升2023年行动计划》和10月25日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扭转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恶化的严峻形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内容,经原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秋冬季空气质量,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美丽原平。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严峻形势,针对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六项污染因子,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施工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物料露天堆存、露天喷涂、秸秆焚烧、散煤燃烧(禁燃区)、六项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为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攻坚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李文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宋彦龙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积慧 市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张立柱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局长
成 员:张红明 市委督查室负责人
张秀强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贾贽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郑国粱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郝治国 市林业局局长
赵建荣 市工信局局长
郝树平 市应急局局长
赵一初 市市场局局长
赵海平 市能源局局长
张建中 市水利局局长
刘海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夏志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邸高升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执法局局长
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整治小组、一个督察组。办公室设在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立柱同志兼任。
(一)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整治小组
组 长:贾贽俊(兼)
副组长:郑国粱(兼)
张建中(建)
赵建荣(兼)
邸高升(兼)
成 员: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和市工信局相关人员
职 责: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市域内(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并依法查处。
(二)物料露天堆存整治小组
组 长:张立柱(兼)
副组长:邸高升(兼)
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成 员: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及各乡(镇)长、街道(办)相关人员
职 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原平分局负责对工业企业物料露天堆存、厂区及道路扬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并依法查处;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干散物料堆放场所(散乱污企业)及停车场扬尘污染排查整治,并依法查处。
(三)秸秆焚烧管控小组
组 长:郝治国(兼)
郝树平(兼)
副组长:各乡(镇)长
刘海生(兼)
张立柱(兼)
夏志东(兼)
成 员:各乡镇(街道)相关人员
职 责:各乡镇(街道)严格夯实属地监管职责,负责辖区内农田秸秆禁烧全面工作。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管控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巡查、查处等相关工作。
(四)散煤燃烧整治小组
组 长:赵海平(兼)
贾贽骏(兼)
赵一初(兼)
南城、北城、新原和吉祥街道办事处主任、西镇乡乡长、云水镇镇长
成 员:四个街道,西镇乡、云水镇及相关单位相关人员。
职责:属地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清理禁煤区散煤(含型煤)及燃烧设施,杜绝禁煤区生产、销售、使用散煤和型煤。市能源局强化禁煤区清洁取暖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把好散煤销售管控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上加强劣质煤管控力度;市住建局要加大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扩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面积。
(五)专项整治督查组
组 长:张红明(兼)
张秀强(兼)
成 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环委办、大气办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对专项整治各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作为、工作滞后单位进行通报,并挂牌督办。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将其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领导有力、推进有力、落实有力。
(二)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委办、市大气办联合考核督导各相关部门的常态化调度机制,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形成环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大气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严肃追责问责。攻坚行动期间,因工作不力,造成区域环境问题突出、污染反弹严重,将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五)建立调度机制。攻坚行动期间,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务必于11月15日18:00前报送各自工作方案和联络人,12月1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并于每周五17:00前报送当周工作情况(附表)和材料至领导组办公室(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联系人:杨占荣 联系电话:18635035885
邮箱:yphbdq@126.com
附件:污染排查整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