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共8章。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事故分级。第二章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对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等做出了规定。第三章预防预警,主要对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做出了规定,提出了隐患监测和信息预警措施。第四章应急响应,主要对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响应程序、先期处置、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做出了规定。第五章后期处置,主要对事故评估、工作总结等做出了规定。第六章应急保障,主要对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协调保障等保障做了规定。第七章预案管理,对宣传培训、预案演练、预案修订,对预案的管理更新及解释部门实施时间进行了规定。第八章附则,对正文相关内容进行了直观化处理。《预案》明确,按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应急处置需要,由高到低设定一、二、三级、四级4个市级响应等级。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个等级。
《预案》指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变化,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风险信息收集、辨识与评价,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进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控。一旦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通过实时跟踪、动态管理等方式,对其进行安全管控,遇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预防、预警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此外,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按照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立即向事发地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接到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信息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同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预警行动,做好先期处置。
相关文件: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平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