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简介
闫庄镇人民政府现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编制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驻辖区单位有卫生院、派出所、法庭、市场监督所、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各部门、站所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为全镇人民服务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事宜。
二、机关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利、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承办本乡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
原平市闫庄镇闫庄村
四、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50-8367103、0350-8368333
电子邮箱:yz8367103@163.com
六、负责人姓名
孙 亮同志:市委常委、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任志英同志: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档案、镇机关事务、一事一议、政务公开、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培伟同志:党委副书记,负责组织(人事、考核、第一书记管理)、统战(宗教)、信访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协助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处理镇党委的日常工作。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田东海同志:副镇长,负责镇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农业(土地确权、农机、农科、产权制度改革、改厕)、财政(镇财务、审计、收费、金融、非法集资)、商务(招商引资)、水利、林业(森林防火)、畜牧、气象、地震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 军同志:纪委书记,负责镇纪检、监察、巡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美玄同志:副镇长,分管工业、中小企业、环保(秸秆禁烧)、行政审批、市场监督、交通(公路、运输、客运、治超)、自然资源(私采乱挖、国土、地质灾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医保、城乡养老)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宇同志:副镇长,负责脱贫攻坚、发改、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分管民政、残联、文旅(文联、旅游)、教育(科技)、卫生(爱卫、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计生)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辛 鹏同志:副镇长,负责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机关食堂工作。分管城建(住建、危房改造、环境卫生)、应急(安全)、能源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办公室。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志青同志:组织委员,负责宣传、广电、政法(司法、综治、扫黑除恶、“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主抓党建工作。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祁五一同志:武装部长,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