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网上咨询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联系原平市医疗保障局调查答复如下: 1、根据忻医保发【2019】31号文件中关于助力构建分级诊疗格局的相关规定,需要在异地就医的患者在须参保地医疗集团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当地无法治疗的疾病可以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保部门无其它限制性要求。 2、根据忻州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相关要求,医保中心在接到参保人零星报销资料后,20个工作日完成结算,但受制于商业保险公司外调时限、基金到位情况、单据审核特殊性等条件限制,医保中心部分参保人部分时段的单据不能及时报销,医保中心正积极沟通协调解决此类问题,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您有其他咨询的问题,可致电原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电话:0350-8233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