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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15:13 字体[ ]

  问:本人因解除集中隔离证明丢失,需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证明确实进行了集中隔离。但居委会说没有解除集中隔离证明无法开具证明。请问该如何补办解除集中隔离证明或开具证明?

  答:因您本人不慎,将解除集中隔离的证明丢失。如果想要补办,我们给您的建议是:带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到您隔离时所在的隔离点,讲清情况,查询解除隔离记录。可将留存的记录复印,然后到市防控办加注意见、盖章,作为您已经解除集中隔离的证明。
  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帮您解决问题,也希望对于政府相关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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