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姓      名:
  • 性      别:
  • 联系电话:
  • 1912141****
  • 电子信箱:
    地      址: 山西省原平市化肥厂小区
    来信主题: 低保申请条件
    具体内容:                低保申请咨询 尊敬的上级领导:    根据原平市人民政府《原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原政规〔2023〕1号)中低保复核条件第二十条 “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收入丰厚企业稳定收入等于或高于事业单位收入的工作的重大疾病及意外等支出的除外、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营业收入等于或高于事业单位收入的或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购买2套以上商品房、7万元以上汽车以付款凭证为准,同时申请对象身体健康无重大支出的。”不得享受低保。    想咨询一下,现役军人父母(不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父母身体患有疾病)符合办理条件吗?    说明的是,宪法规定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
    查询编码: 20240705-5519-3993350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7-08 10:52:11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原平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350-822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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